僖公二十八年
http://www.zghrw.com     时间:2010/4/15     来源:中国弘儒网     作者:Admin

僖公二十八年

 

    

01.經: 二十有八年,春,晉侯侵曹,晉侯伐衛。

  傳: 二十八年,春,晉侯將伐曹,假道于衛。衛人弗許。還自南河濟,侵曹、伐衛。正月,戊申,取五鹿。

二月,晉郤穀卒。原軫將中軍,胥臣佐下軍,上德也。

晉侯、齊侯盟于斂盂。

衛侯請盟,晉人弗許。衛侯欲與楚,國人不欲,故出其君,以說于晉。衛侯出居于襄牛。

   

02.經: 公子買戍衛,不卒戍,刺之。

  傳: 公子買戍衛,楚人救衛,不克。公懼於晉,殺子叢以說焉。謂楚人曰:「不卒戍也。」

   

03.經: 楚人救衛。

  傳: (上)

   

04.經: 三月,丙午,晉侯入曹,執曹伯。畀宋人。

  傳: 晉侯圍曹,門焉,多死。曹人尸諸城上,晉侯患之。聽輿人之謀曰:「稱舍於墓。」師遷焉。曹人兇懼,為其所得者,棺而出之。因其凶也而攻之。

三月,丙午,入曹,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,而乘軒者三百人也,且曰:「獻狀。」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,報施也。

魏犫、顛頡怒,曰:「勞之不圖,報於何有?」爇僖負羈氏。魏犫傷於胸。公欲殺之,而愛其材。使問,且視之。病,將殺之。魏犫束胸見使者,曰:「以君之靈,不有寧也!」距躍三百,曲踴三百。乃舍之。殺顛頡以徇于師,立舟之僑以為戎右。

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。公曰:「宋人告急,舍之則絕,告楚不許。我欲戰矣,齊、秦未可,若之何?」先軫曰:「使宋舍我而賂齊、秦,藉之告楚。我執曹君,而分曹、衛之田以賜宋人。楚愛曹、衛,必不許也。喜賂怒頑,能無戰乎?」公說,執曹伯,分曹、衛之田以畀宋人。

     

05.經: 夏,四月,己巳,晉侯、齊師、宋師、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,楚師敗績。

  傳: 楚子入居于申,使申叔去穀,使子玉去宋,曰:「無從晉師!晉侯在外十九年矣,而果得晉國。險阻艱難,備嘗之矣;民之情偽,盡知之矣。天假之年,而除其害,天之所置,其可廢乎?軍志曰:『允當則歸。』又曰:『知難而退。』又曰:『有德不可敵。』此三志者,晉之謂矣。」子玉使伯棼請戰,曰:「非敢必有功也,願以閒執讒慝之口。」王怒,少與之師,唯西廣、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。

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:「請復衛侯而封曹,臣亦釋宋之圍。」子犯曰:「子玉無禮哉!君取一,臣取二,不可失矣。」先軫曰:「子與之!定人之謂禮,楚一言而定三國,我一言而亡之。我則無禮,何以戰乎?不許楚言,是弃宋也;救而弃之,謂諸侯何?楚有三施,我有三怨,怨讎已多,將何以戰?不如私許復曹、衛以攜之,執宛春以怒楚,旣戰而後圖之。」公說。乃拘宛春於衛,且私許復曹、衛,曹、衛告絕於楚。

子玉怒,從晉師。晉師退。軍吏曰:「以君辟臣,辱也;且楚師老矣,何故退?」子犯曰:「師直為壯,曲為老,豈在久乎?微楚之惠不及此,退三舍辟之,所以報也。背惠食言,以亢其讎,我曲楚直,其眾素飽,不可謂老。我退而楚還,我將何求?若其不還,君退臣犯,曲在彼矣。」退三舍。楚眾欲止,子玉不可。

夏,四月,戊辰,晉侯、宋公、齊國歸父、崔夭、秦小子憖次于城濮。

楚師背酅而舍,晉侯患之。聽輿人之誦曰:「原田每每,舍其舊而新是謀。」公疑焉。子犯曰:「戰也!戰而捷,必得諸侯。若其不捷,表里山河,必無害也。」公曰:「若楚惠何?」欒貞子曰:「漢陽諸姬,楚實盡之。思小惠而忘大恥,不如戰也。」

晉侯夢與楚子搏,楚子伏己而盬其腦,是以懼。子犯曰:「吉。我得天,楚伏其罪,吾且柔之矣。」

子玉使鬭勃請戰,曰:「請與君之士戲,君馮軾而觀之,得臣與寓目焉。」晉侯使欒枝對曰:「寡君聞命矣。楚君之惠,未之敢忘,是以在此。為大夫退,其敢當君乎?既不獲命矣,敢煩大夫,謂二三子:『戒爾車乘,敬爾君事,詰朝將見。』」

晉車七百乘,韅、靷、鞅、靽。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,曰:「少長有禮,其可用也。」遂伐其木,以益其兵。

己巳,晉師陳于莘北,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、蔡。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,曰:「今日必無晉矣。」子西將左,子上將右。胥臣蒙馬以虎皮,先犯陳、蔡。陳、蔡奔,楚右師潰。狐毛設二旆而退之。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,楚師馳之,原軫、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。狐毛、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,楚左師潰。楚師敗績。子玉收其卒而止,故不敗。

晉師三日館、穀,及癸酉而還。甲午,至于衡雍,作王宮于踐土。

鄉役之三月,鄭伯如楚致其師。為楚師旣敗而懼,使子人九行成于晉。晉欒枝入盟鄭伯。五月,丙午,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。

丁未,獻楚俘于王:駟介百乘,徒兵千。鄭伯傅王,用平禮也。

己酉,王享醴,命晉侯宥。

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,賜之大輅之服、戎輅之服,彤弓一、彤矢百,玈弓矢千,秬鬯一卣,虎賁三百人,曰:「王謂叔父:敬服王命,以綏四國,糾逖王慝。」晉侯三辭,從命,曰:「重耳敢再拜稽首,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。」受策以出。出入三覲。

衛侯聞楚師敗,懼,出奔楚,遂適陳,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。

癸亥,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,要言曰:「皆獎王室,無相害也!有渝此盟,明神殛之,俾隊其師,無克祚國,及而玄孫,無有老幼。」

君子謂是盟也信,謂晉於是役也,能以德攻。

   

06.經: 楚殺其大夫得臣。

  傳: 初,楚子玉自為瓊弁、玉纓,未之服也。先戰,夢河神謂己曰:「畀余!余賜女孟諸之麋。」弗致也。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,弗聽。榮季曰:「死而利國,猶或為之,況瓊玉乎?是糞土也。而可以濟師,將何愛焉?」弗聽。出,告二子曰:「非神敗令尹,令尹其不勤民,實自敗也。」

旣敗,王使謂之曰:「大夫若入,其若申、息之老何?」子西、孫伯曰:「得臣將死,二臣止之曰:『君其將以為戮。』」及連穀而死。

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,曰:「莫余毒也已。蔿呂臣實為令尹,奉己而已,不在民矣。」

   

07.經: 衛侯出奔楚。

  傳: (上)

   

08.經: 五月,癸丑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鄭伯、衛子、莒子,盟於踐土。

  傳: ()

   

09.經: 陳侯如會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10.經: 公朝于王所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11.經: 六月,衛侯鄭自楚復歸于衛。衛元咺出奔晉。

  傳: 或訴元咺於衛侯曰:「立叔武矣。」其子角從公,公使殺之。咺不廢命,奉夷叔以入守。

六月,晉人復衛侯。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曰:「天禍衛國,君臣不協,以及此憂也。今天誘其衷,使皆降心以相從也。不有居者,誰守社稷?不有行者,誰扞牧圉?不協之故,用昭乞盟于爾大神,以誘天衷。自今日以往,旣盟之後,行者無保其力,居者無懼其罪。有渝此盟,以相及也。明神先君,是糾是殛。」國人聞此盟也,而後不貳。

衛侯先期入,甯子先,長牂守門,以為使也,與之乘而入。公子歂犬、華仲前驅,叔孫將沐,聞君至,喜,捉髮走出,前驅射而殺之。公知其無罪也,枕之股而哭之。歂犬走出,公使殺之。元咺出奔晉。

   

12.經: 陳侯款卒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13.經: 秋,杞伯姬來。

  傳: 無。

      

14.經:    公子遂如齊。

   傳: 無。

      

15.經:    無。

   傳: 城濮之戰,晉中軍風于澤,亡大旆之左旃。祁瞞奸命,司馬殺之,以徇于諸侯,使茅茷代之。

師還。壬午,濟河。舟之僑先歸,士會攝右。

秋,七月,丙申,振旅,愷以入于晉,獻俘、授馘,飲至、大賞,徵會討貳。殺舟之僑以徇于國,民於是大服。

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,三罪而民服。《詩》云:「惠此中國,以綏四方」,不失賞、刑之謂也。

      

16.經:    冬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鄭伯、陳子、莒子、邾子、秦人于溫。

   傳: 冬,會于溫,討不服也。

衛侯與元咺訟,甯武子為輔,鍼莊子為坐,士榮為大士。衛侯不勝。殺士榮,刖鍼莊子,謂甯俞忠而免之。執衛侯,歸之于京師,寘諸深室。甯子職納橐饘焉。元咺歸于衛,立公子瑕。

是會也,晉侯召王,以諸侯見,且使王狩。仲尼曰:「以臣召君,不可以訓。故書曰『天王狩于河陽』,言非其地也,且明德也。」

      

17.經:    天王狩于河陽。

   傳: (上)

      

18.經:    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

   傳: 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

      

19.經:    晉人執衛侯,歸之于京師。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。

   傳: (上)

      

20.經:    諸侯遂圍許。

   傳: 丁丑,諸侯圍許。

      

21.經:    曹伯襄復歸于曹,遂會諸侯圍許。

   傳: 晉侯有疾,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,使曰以曹為解:「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,今君為會而滅同姓。曹叔振鐸,文之昭也,先君唐叔,武之穆也。且合諸侯而滅兄弟,非禮也;與衛偕命,而不與偕復,非信也;同罪異罰,非刑也。禮以行義,信以守禮,刑以正邪。舍此三者,君將若之何?」公說,復曹伯,遂會諸侯于許。

   

22.經: 無。

  傳: 晉侯作三行以禦狄。荀林父將中行,屠擊將右行,先蔑將左行。

   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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