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元年至五年
http://www.zghrw.com     时间:2010/4/22     来源:中国弘儒网     作者:Admin

 

元年

二年

三年

四年

五年

 

 

 

桓公元年

 

    

01.經: 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卽位。

  傳: 元年,春,公卽位,修好于鄭。鄭人請復祀周公,卒易祊田。公許之。

   

02.經: 三月,公會鄭伯于垂,鄭伯以璧假許田。

  傳: 三月,鄭伯以璧假許田,為周公祊故也。

   

03.經: 夏,四月,丁未。公及鄭伯盟于越。

  傳: 夏,四月,丁未,公及鄭伯盟于越,結祊成也。盟曰:「渝盟,無享國!」

   

04.經: 秋,大水。

  傳: 秋,大水。凡平原出水為大水。

     

05.經: 冬,十月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06.經: 無。

  傳: 冬,鄭伯拜盟。

   

07.經: 無。

  傳: 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,目逆而送之,曰:「美而艷。」(佑案:此應與下年傳文「二年,春,宋督攻孔氏,殺孔父而取其妻。」連讀。)

   

 

 

 

桓公二年

 

    

01.經: 二年,春,王正月,戊申,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。

  傳: 二年,春,宋督攻孔氏,殺孔父而取其妻。公怒,督懼,遂弒殤公。

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,而後動於惡,故先書弒其君。

會于稷,以成宋亂,為賂故,立華氏也。

宋殤公立,十年十一戰,民不堪命。孔父嘉為司馬,督為大宰,故因民之不堪命,先宣言曰:「司馬則然。」已殺孔父而弒殤公,召莊公于鄭而立之,以親鄭。以郜大鼎賂公,齊、陳、鄭皆有賂,故遂相宋公。

   

02.經: 滕子來朝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03.經: 三月,公會齊侯、陳侯、鄭伯于稷,以成宋亂。

  傳: (上)

   

04.經: 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納于太廟。

  傳: 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納于太廟,非禮也。

臧哀伯諫曰:「君人者,將昭德塞違,以臨照百官,猶懼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孫。是以清廟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鑿,昭其儉也。袞、冕、黻、珽,帶、裳、幅、舄,衡、紞、纮、綖,昭其度也。藻、率、鞞、鞛,鞶、厲、游、纓,昭其數也。火、龍、黼、黻,昭其文也。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。錫、鸞、和、鈴,昭其聲也。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儉而有度,登降有數,文物以紀之,聲明以發之,以臨照百官。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。今滅德立違,而寘其賂器於太廟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誅焉?國家之敗由官邪也,官之失德,寵賂章也。郜鼎在廟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遷九鼎于雒邑,義士猶或非之,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太廟,其若之何?」公不聽。

周內史聞之曰:「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!君違,不忘諫之以德。」

     

05.經: 秋,七月,杞侯來朝。

  傳: 秋,七月,杞侯來朝,不敬。杞侯歸,乃謀伐之。

   

06.經: 蔡侯、鄭伯會于鄧。

  傳: 蔡侯、鄭伯會于鄧,始懼楚也。

   

07.經: 九月,入杞。

  傳: 九月,入杞,討不敬也。

   

08.經: 公及戎盟于唐。

  傳: 公及戎盟于唐,修舊好也。

   

09.經: 冬,公至自唐。

  傳: 冬,公至自唐,告于廟也。

凡公行,告于宗廟;反行,飲至、舍爵、策勛焉,禮也。

特相會,往來稱地,讓事也。自參以上,則往稱地,來稱會,成事也。

   

10.經: 無。

  傳: 初,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,命之曰仇。其弟以千畝之戰生,命之曰成師。

師服曰:「異哉,君之名子也!夫名以制義,義以出禮,禮以體政,政以正民,是以政成而民聽。易則生亂。嘉耦曰妃,怨耦曰仇,古之命也。今君命太子曰仇,弟曰成師,始兆亂矣。兄其替乎!」

惠之二十四年,晉始亂,故封桓叔于曲沃。靖侯之孫欒賓傅之。

師服曰:「吾聞國家之立也,本大而末小,是以能固。故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,卿置側室,大夫有貳宗,士有隸子弟,庶人、工商,各有分親,皆有等衰。是以民服事其上,而下無覬覦。今晉,甸侯也,而建國,本既弱矣,其能久乎?」

惠之三十年,晉潘父弒昭侯而納桓叔,不克。晉人立孝侯。惠之四十五年,曲沃莊伯伐翼,弒孝侯。翼人立其弟鄂侯。鄂侯生哀侯。哀侯侵陘庭之田。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。

   

 

 

 

桓公三年

 

    

01.經: 無。

  傳: 三年,春,曲沃武公伐翼,次于陘庭。韓萬御戎;梁弘為右。逐翼侯于汾隰,驂絓而止,夜獲之,及欒共叔。

   

02.經: 三年,春,正月,公會齊侯于嬴。

  傳: 會于嬴,成婚于齊也。

   

03.經: 夏,齊侯、衛侯胥命于蒲。

  傳: 夏,齊侯、衛侯胥命于蒲,不盟也。

   

04.經: 六月,公會杞侯于郕。

  傳: 公會杞侯于郕,杞求成也。

     

05.經: 秋,七月,壬辰朔,日有食之,旣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06.經: 公子翬如齊逆女。

  傳: 秋,公子翬如齊逆女,脩先君之好,故曰「公子」。

   

07.經: 九月,齊侯送姜氏于讙。

  傳: 齊侯送姜氏于讙,非禮也。凡公女嫁于敵國:姊妹,則上卿送之,以禮於先君;公子,則下卿送之。於大國,雖公子,亦上卿送之。於天子,則諸卿皆行,公不自送。於小國,則上大夫送之。

   

08.經: 公會齊侯于讙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09.經: 夫人姜氏至自齊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10.經: 冬,齊侯使其弟年來聘。

  傳: 冬,齊仲年來聘,致夫人也。

   

11.經: 有年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12.經: 無。

  傳: 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,故逐之,出居于魏。

   

 

 

 

桓公四年

 

    

01.經: 四年,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

  傳: 四年,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書時,禮也。

   

02.經: 夏,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。

  傳: 夏,周宰渠伯糾來聘。父在,故名。

   

03.經: 無。

  傳: 秋,秦師侵芮,敗焉,小之也。

   

04.經: 無。

  傳: 冬,王師、秦師圍魏,執芮伯以歸。

   

 

 

 

桓公五年

 

    

01.經: 五年,春,正月,甲戌、己丑,陳侯鮑卒。

  傳: 五年,春,正月,甲戌、己丑,陳侯鮑卒。再赴也。於是陳亂,文公子佗殺大子免而代之。公疾病而亂作,國人分散,故再赴。

   

02.經: 夏,齊侯、鄭伯如紀。

  傳: 夏,齊侯、鄭伯朝于紀,欲以襲之。紀人知之。

    

  傳  王奪鄭伯政,鄭伯不朝。秋,王以諸侯伐鄭,鄭伯禦之。

王為中軍;虢公林父將右軍,蔡人、衛人屬焉;周公黑肩將左軍,陳人屬焉。

鄭子元請為左拒,以當蔡人、衛人;為右拒,以當陳人,曰:「陳亂,民莫有鬭心。若先犯之,必奔。王卒顧之,必亂。蔡、衛不枝,固將先奔。既而萃於王卒,可以集事。」從之。曼伯為右拒,祭仲足為左拒,原繁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,為魚麗之陳。先偏後伍,伍承彌縫。

戰于繻葛。命二拒曰:「旝動而鼓!」蔡、衛、陳皆奔,王卒亂,鄭師合以攻之,王卒大敗。祝聃射王中肩,王亦能軍。祝聃請從之。公曰:「君子不欲多上人,況敢陵天子乎?茍自救也,社稷無隕,多矣。」

夜,鄭伯使祭足勞王,且問左右。

    

03.經: 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。

  傳: 仍叔之子,弱也。

   

04.經: 葬陳桓公。

  傳: 無。

     

05.經: 城祝丘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06.經: 秋,蔡人、衛人、陳人從王伐鄭。

  傳: (上)

   

07.經: 大雩。

  傳: 秋,大雩。書不時也。凡祀,啟蟄而郊,龍見而雩,始殺而嘗,閉蟄而烝。過則書。

   

08.經: 螽。

  傳: 無。

   

09.經: 冬,州公如曹。

  傳: 冬,淳于公如曹。度其國危,遂不復。

  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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